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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陕西中医学院校史整理与研究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05-12-03 02:16:41来源:

关于陕西中医学院校史整理

与研究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根据学院党委2005年10月26日扩大会议精神,学院将全面进行校史编纂资料的征集、整理、研究及陈列等工作。校史是一部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载体,是继承前辈艰苦创业、激励一代又一代学人不断奋发进取的精神财富。当代中医学院人有责任高质量地完成校史的编纂与展示;校史是学院名片,是对外开放的窗口,也是学院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、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。搞好这项工作,对总结学院办学四十余年的办学经验,检阅办学的成就,进一步推动学院改革与发展,提升学院的文化品位、增强办学活力、提高学院的知名度等,将会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。现就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陕西中医学院校史工作委员会

   主 任 委员:张志鸿

   副主任委员:唐俊琪 康兴军(常务)

委      员:(以姓氏笔划为序)

丁延平 于仪农  王大学  王继元  王昌利 

王景洪 王新安  王瑞莉  王瑞辉  年亚贤

年致民 刘万斌  刘智斌  刘继华  刘德贵

邢玉瑞 孙玉霞  孙理军  沈舒文  李永安 

李巧兰 李亚军  李  军  李景山  杜义朝

张卫华 张建平  张喜德  张景义  陈  勇 

屈榆生 赵争胜  贺丰杰  贺新怀  康亚国 

韩志武 黄广平  陶根鱼  蔡国良      

    校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史博物馆。下设编写组、资料征集组、陈列布展组等。

办公室人员组成:

主  任:康兴军(兼)

副主任:屈榆生

    成  员:宋珍民  张绥平  宁润生  张  磊  李冠华  王  妮

    各组负责人:

编撰组:屈榆生 宋珍民

征集组: 张  磊

陈列与布展组:宁润生

秘书组: 张绥平 王 妮

二、校史整理、编纂与研究的主要工作

1、攥写校史的历史跨度,原则上应以1952年陕西中医进修学校成立为起点,下限至2005年12月底为宜。

2 、校史撰写的主要框架

(1)校史内容主要依据工作性质与范围的不同,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:

开拓奋进篇。主要反映学院建立以来管理方面的基本状况,包括历任领导介绍、组织机构的设置以及办学指导思想、重要的规章制度、主要管理业绩和学院发展史上的重大举措与重大事件等。

名师名医篇。主要反映在学院发展史上,全院师生员工在教学、医疗、科研等方面的重要成果、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等。

育人成才篇。主要介绍建院以来,在大学生教育与成才方面的工作成就、重要活动,尤其是历届毕业生所取得的成绩与贡献,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。

信息保障篇。主要介绍学院图书信息、网络服务、资产管理、后勤保障与服务、安全保卫等项工作的发展历程与取得的成就等。

校产谱新篇。重点反映学院校办产业的主要业绩与贡献。

医疗创优篇。主要记述附属医院的发展历程与成就。  

(2)依据学院发展的历史进程,按年代顺序分为五个阶段进行记述:

①陕西中医进修学校时期(1952年?1959年2月)。

②陕西中医学院建立初期(1959年2月?1966年5月)。

③文革时期的陕西中医学院(1966年5月?1976年10月)。

④发展壮大的陕西中医学院(1976年10月?1997年)。

⑤迅速崛起的陕西中医学院(1997年?2005年12月)。

校史拟以纵横两条编纂主线,视其实际内容灵活掌握。

三、校史资料征集

1、校史资料征集的范围。凡能反映我院发展里程的有关学院建设、教学、医疗、科研、改革等各个方面的照片或图片、影象资料、书法绘画作品、公开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论著与教材、获奖证书、开发的产品及其他相关实物样品等等。还要广泛征集各方人士的文字性回忆资料如“校史回忆”、“成长历程”或“我所了解的陕西中医学院”等文章,必要时汇编成文集,为编写校史提供珍贵的史料。

2、征集的办法。征集校史资料,在《陕西中医学院学报》、《现代中医药》、《陕西中医学院报》等媒体开辟专栏,刊登广告。

(1)发布公告,号召全院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。

(2)组织专门人员,走访重点对象,有目的地征集校史资料。

(3)采用信函方式,多方联络重点对象,征集校史资料。     

    3、学院将对捐赠校史资料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通报表彰,并视其具体情况发给荣誉证书以及物质奖励。

    4、捐赠的校史资料由学院医史馆办公室负责,统一收存。在出具回执、登记、建账后,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视其为学院资产,永久保存。

5、征集时间。本次校史资料征集的时间由2005年11月15日正式启动,至2006年6月31日结束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任务分解,分头实施。要求学院各个部门、单位(包括各级重点学科、实验室、重点单科建设单位等),均应安排人员撰写本部门、本单位的发展简史,争取在2006年3月底以前完成任务,同时提供相应的实物展品,做为学院校史工作的基本材料。再由校史工作委员会负责安排人员编纂、统稿、审定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五年十一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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