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省财政厅《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》(陕财办采资【2015】28号)及省教育厅《关于编报2014年资产报表及厅本级单位资产自行处置(规定权限内)备案信息的通知》(陕教财办【2015】7号)要求,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,国资处按照文件具体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认真核对资产基本信息,按照固定资产六大类,准确及时上报基本数据,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,完善教育资产管理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,为了表彰先进,省教育厅对各单位资产报表和编报分析说明进行了考评,我校被评为“陕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先进单位”,全省本科院校共有8所院校获此殊荣。(2015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管理处来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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